2022年度代理记帐机构年审网络报备截止4月30日结束
时间:2022-04-06喜泽林财务网讯,2022年4月2日深圳市财政局以“深财会〔2022〕22号”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财办会[2022] 7号”关于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
一、代理记账机构于每年4月30日之前,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代理记帐许可证的,须先电话联系各区财政局会计科,预约相关领导到代理记帐机构办公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下属深圳市各区政务网搜索“代理记帐许可证”按照资格条件七项要求提交资料,同时补充上传两项证明资料:1、申请人员的社保清单;2、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明[三选一:会计师职称复印件、或三年继续教育证明截图、或近三年会计凭证上有业务负责人姓名的记帐凭证]。最后在全国代理记帐机构管理系统报备完成备案。
三、三类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于3月31日前在电子税务局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报流程: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四、各行业协会【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行业协会、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深圳市财税服务行业协会、深圳市商务代理行业协会、深圳市光明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于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并于6月30日前分别向市财政局和管辖的区财政局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包含协会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会员构成及变动情况)。
五、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承诺内容、资格条件、执业质量等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财政部将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通知另行下达。
六、报备方式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网络备案。网址:http://dljz.mof.gov.cn/dljz/#/jumpPage
深圳市财政局代理记帐管理微信号:639219225
编辑:侯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