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代缴违法罚款最高5倍,举报奖励最高10万元
时间:2023-04-26
本网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第七条规定:“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
(一)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五)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粤人社规【2022】28号《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一次性举报奖励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其计算标准为:
一档按查实社保损失金额为6%计算,最低500元;
二档按查实社保损失金额为4%计算,最低400元;
三档按查实社保损失金额为2%计算,最低300元;
本奖励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同一举报人的举报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络技术的进步,银行系统已被公检法联网执法,以市人民银行执法系统为单元,可以查询被检查人员的市内收款、付款、存款、消费等生活轨迹信息,如果参加社保人员没有市内的日常消费(例如:公交、地铁、快递、快餐、超市购物、深圳手机卡充值、按月工资收入和按月房租费或房贷等记录),一查便知,因此,没有实际深圳居住、务工或创业的代缴社保将存在以上法律风险,切记!
编辑整理:喜泽永宁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