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龙岗某公司补税224万,罚款112万
时间:2024-06-22
2024年3月,深圳市龙岗区第三稽查局对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国际城某公司进行2021年度随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老板个人帐户收款金额巨大,没有依法纳税,未申报电商经营销售收入共计7463万余元,应当补交增值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224万元,罚款0.5倍计112万元。
编辑:喜泽永宁
2024年3月,深圳市龙岗区第三稽查局对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国际城某公司进行2021年度随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老板个人帐户收款金额巨大,没有依法纳税,未申报电商经营销售收入共计7463万余元,应当补交增值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224万元,罚款0.5倍计112万元。
编辑:喜泽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