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长与罗杰斯合影(2015)

本公司会计师出席第六届中国管理科学大会(2013)

财务顾问合同

时间:2021-11-21

财务顾问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喜泽永宁财务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规,甲方为了提高其盈利水平和财务决策能力,完善内部治理,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财务顾问服务内容:财务分析诊断、会计税务筹划、投融资项目评估、资本运作建议、财务创新方案等财务管理相关事项。

第二条,合同期限:一年,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甲方续费视为延期,可不另签合同,本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三条,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本合同财务顾问费为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由甲方一次性转帐付给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内,乙方开始提供服务。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表,重大事项合同与相关环境资料、内部架构与关联机构、投融资计划、财务目标、或有事项等文件资料。

2、向乙方介绍业务经营流程与财务现状。

3、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后勤保障与安全措施。

4、承担乙方顾问人员的跨市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补助。

5、向乙方主动付清顾问服务费用。所付顾问费不得要求退还,否则视为违约赔偿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的财务管理顾问服务合法、有效。

2、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3、顾问团队成员至少壹名会计师。

4、提供顾问服务方式,以口头咨询服务为主。

5、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6、乙方收款银行帐户:

              名    称:  喜泽永宁财务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深圳海王支行        帐    号:  4000029309200323448

第六条,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并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24年01月01日于深圳市龙华区

上一篇:会计咨询合同

下一篇:代理出口合同

收缩
  • QQ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