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长与罗杰斯合影(2015)

本公司会计师出席第六届中国管理科学大会(2013)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所得税适用个人所得税率标准

时间:2022-09-15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界于公司主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一种商事登记形式,其名称中不含有“公司”字样,优于个体工商户可以跨行政区(县)地址迁移,也优于“公司”投资经营所得免去企业所得税重叠交纳,个别不发达经济地区对个人独资企业还参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模式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免去会计建帐核算工作。

为了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发【2000】16号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款对“经营所得”的范围解释为:“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一章 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对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规定为:“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万元的

5%

0

2

超过3万至9万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万至30万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万至50万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万元的部分

35%

65500

(注:末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同时须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扣除项目及标准”中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编辑整理:喜泽永宁财务





收缩
  • QQ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