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长与罗杰斯合影(2015)

本公司会计师出席第六届中国管理科学大会(2013)

代理出口合同

时间:2021-11-15

代理出口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第一条 代理出口商品内容以出口报关单信息为准,乙方保证所委托出口货物经营的合法性。乙方责任由乙方担责,甲方责任由甲方担责。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仅提供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收汇结汇、出口退税、必要的盖章等协调服务。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自行办理出口相关手续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营连带责任,包括:货物采购、跟单、购销签约、出口报关、商检或换证、产品认证、装箱、物流、保险、托运、订舱、知识产权、催证催款、无法结汇收款、无法退税(换汇成本不达标或不合法)等均由乙方负责。

由乙方选定的出口报关行需提前告诉甲方进行电子委托授权,报关单的成交方式尽量为FOB,结算币制为人民币的需提前告诉甲方与开户银行沟通。

出口货物购销合同、报关单、海(空)运提单或快递面单、物流单号、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原件交与甲方存档。

出口货物必须依法正规报关离境,不得从事买单或走私离境外销业务。出口货物必须是真实合法的供应商供货及其合法有效的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从事非法外贸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全额赔偿金及代理服务费。

3、出口货物收入、汇率损益、银行费用权利义务为乙方所有,以甲方结汇当日实际所得人民币净额为准。出口退税归乙方所有,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准;乙方责任或乙方供应商责任未能退税、少退税或延期退税由乙方承担。

4、出口货物的质量、交货期、包装、退换货、知识产权、货物或货款损失、损害赔偿、结汇损益、退税损失、罚款、虚假报关、失控或虚假增值税进项发票等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连带责任损失向乙方或乙方实际控制人追索。

乙方须特别注意被骗风险:必须做到三个一致:签订合同的购方购货人名称、购方付款人名称、购方收货人名称必须一致。被限制或禁止的出口货物名称或目的地,乙方不得办理出口,否则,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出口货物的购、销合同,费用票据,退税函调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入帐存档。

6、出口货物的采购货款由甲方代付,需要甲方提前垫付供应商货款的乙方承担资金使用利息(3个月内利息率5%、超过3个月的月利息率2%及相关担保,乙方自行垫付的须提前将应付货款交付甲方。甲方收到货款或出口退税款5个工作日内履行代付或结算。

7、出口货物的税前利润归乙方所有,购、销货款结算后甲方凭乙方第三方关联公司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现代服务--信息咨询费)向乙方公帐付清,原则上单笔结算。甲方无故占用乙方的利润款项承担资金占用利息(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利息率5%、超过3个月的月利息率2%,不满1个月的不计息)。

8、乙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相关信息;甲方不得泄密或在没有乙方授权情形下,单独与乙方客户联系从事自营商业交易(抢单、飞单),否则赔偿人民币10万元整。

第三条:代理服务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代理服务费标准:计算基础=【按报关出口收入结汇人民币净额+退税到帐净额-违法损失及罚款-无进项发票或进项发票不规范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及附加-进项含税金额】,即毛利额其标准为:自然年内累计【计算基础】300万元以下的为10%;【计算基础】达300万元及以上的为25%;最低收费每单(次)2000元人民币

2、结算期限:甲方收到外币货款5个工作日内,以结汇净额,减去甲方代理服务费及各项税费和违法损失后,向乙方支付。出口退税以甲方收到退税款5个工作日内转付给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结算后无论多长时间,因乙方业务违法违规补交的税费及罚款,由乙方或乙方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结算方式:双方对公转帐结算,收款方先提供有效发票,付款方凭发票5个工作日内付清已收款项。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意视为续约,不另签订协议。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日于深圳市**

收缩
  • QQ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